治超联合执法再升级 货运行业合规发展迎新阶段

新闻舆情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就《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破解当前联合治超工作中权责不清晰、协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治超联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01 完善全链条治超体系 201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实施以来,公路治超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罚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地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基于过往联合治超工作的成效和突出问题,《征求意见稿》聚焦定点执法、流动执法、高速入口、货运源头、信息联网、信用治理、专项行动、保障措施八大维度,推出 20 项具体任务,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治超体系。 具体来看,在联合执法机制与执法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落实定点联合执法。对公路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强化流动联合执法,规范了流动联合执法模式,明确了流动联合执法的重点部位,重点盯防矿山、钢厂、港口、物流园区等源头路段;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提出规范入口称重检测要求,强化治超分析监督,严查违规放行和非法驳载等行为。重申“十不准”纪律,严禁制定与全国统一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重复罚款、只罚款不卸载、违规收费等行为,原则上所有现场处罚一律引导至检测站进行,规范执法行为。 在源头监管与信息联网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管理。要求各地梳理本区域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引导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加强货车装载情况远程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并建立完善货运源头联合倒查机制,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同时,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建立完善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治超系统与公安交管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加快完善治超系统,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运行。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严格实施联动管理和强化信用治理的有关要求,并提出,加强 “百吨王” 治理。制定或完善 “百吨王”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异地联合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 “异地联合检查” 专项行动,强化相邻市(县)重要区域、重点整治路段、重点货运源头治超执法。 02 推动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以规范执法、科技赋能、源头管控、信用约束为核心,推动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实现系统性升级。这将从多个维度深刻影响货运行业,重塑货运市场生态,推动行业合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长期以来,部分货运从业者依赖超限超载降低单位成本、抢占货源,导致合规运营企业陷入 “不超载不赚钱、一超载就违法” 的困境,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大幅抬高超载违法成本,挤压违法空间,市场将逐步回归“按里程、按重量、按成本”合理定价,合规经营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环境,行业整体运价逐步回归合理水平,推动货运市场从低价内卷向质量竞争、服务竞争转型。 对于企业而言,传统 “多拉快跑” 的粗放式运营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向合规装载、安全运营、精细管理的集约化模式。企业需重新优化车辆选型、装载方案、线路规划,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装载;加强车辆维护与安全管理,杜绝改装、超限等违法行为;建立内部安全管控体系,避免因个别车辆违法导致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信用惩戒。对于中小货运企业与个体司机,合规运营将成为生存底线,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具备规范管理能力、规模化运营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推动行业整体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以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核心导向。比如,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十不准”纪律,让司机维权有途径、执法有监督。统一执法标准与流程,避免各地标准不一、随意处罚;强化源头单位规范装载,减少司机“被动超载”的风险,从源头降低违法概率。随着执法环境持续优化,源头责任压实,货车司机从业安全感、获得感将显著提升,有利于稳定货运从业队伍,保障物流运力持续稳定。 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公路设施保护、货运行业发展与广大货车司机切身利益。《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既是维护道路安全与市场秩序的刚性举措,也是推动货运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公路超限超载行为将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货运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合规经营成为行业主流,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保障,我国公路货运行业将加速迈向安全化、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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